4月18日,廣東省潮州市潮安區發展和改革局發布關于第二次公開征求《潮安區屋頂分布式光伏投資項目建設管理辦法(試行)》意見的公告,公告指出,潮安供電局充分考慮分布式光伏大規模接入的需求,加強配電網升級改造,努力做到“能并盡并”。對于裝機超過局部電網承載能力的,在確保電網安全運行的前提下,可采取適當反送電措施,為分布式電源提供并網服務。
對建設過程中發現違反建設規范的屋頂光伏項目,由屬地政府出具限期整改意見,并函告潮安供電局知悉。對未并網項目在未整改完成前暫不予并網,逾期未整改的移交屬地政府進行處理。確需立案查處的,根據相應規定移交有關部門依法查處。
本次征求意見截止時間為2024年4月27日前。
原文如下:
關于第二次公開征求《潮安區屋頂分布式光伏投資項目建設管理辦法(試行)》意見的公告
為進一步推動潮安區光伏發電應用,規范光伏發電項目建設管理,促進光伏發電有序發展,我局起草了《潮安區屋頂分布式光伏投資項目建設管理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現根據相關意見修改完善,進行第二次向社會公開征求修改意見。
歡迎社會各界人士和有關單位提出修改意見,并于2024年4月27日前通過郵寄或電子郵箱的方式將意見反饋我局。提出意見建議的單位意見須加蓋公章,個人意見須署明真實姓名、身份證號及聯系電話。
郵寄地址:潮州市潮安區發展和改革局(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股)
聯系電話:0768-5891382;
電子郵箱:czcafgj@163.com。
附件:《潮安區屋頂分布式光伏投資項目建設管理辦法(試行)》
潮州市潮安區發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