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愛旭股份發布公告稱,公司全資子公司浙江愛旭太陽能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浙江愛旭”)于2024年3月18日收到與收益相關的政府 補助資金47,000萬元,占公司2022年度經審計的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凈利潤的比例 為20.19%。公司全資子公司山東愛旭太陽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山東愛旭”) 于2024年3月19日收到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資金5,000萬元,占公司2022年度 經審計的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凈利潤的比例為2.15%。
公告顯示,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的規定,公司本次收到的合計52,000 萬元政府補助均屬于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其中 47,000 萬元計入 2024 年當期損 益,5,000 萬元計入遞延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