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關于公布2023年底已到期風電光伏發電項目處置意見的通知》。《通知》表示,充分考慮用地政策調整、疫情等因素影響及市級能源主管部門意見,對各市確認仍縣備實施條件的項目全容量建成并網時限予以適當延期,逾期仍未建成并網的部分一律取消原建設計劃。
對各市申請轉為儲備類的項目(或轉為儲備類的部分),可繼續開展相關前期工作,但在轉為保障性或市場化并網項目前不得繼續建設,對應電網資源優先安排其它未逾期項目。
根據公示,河北省取消光伏發電項目規模350MW,調整光伏發電項目8.374GW、風電項目1.706GW。
詳見下文;
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公布2023年底已到期風電、光伏發電項目處置意見的通知
有關市發展改革委,張家口市能源局,國網河北省電力有限公司、國網冀北電力有限公司:
為進一步加強風電光伏發電項目管理,我委組織各市對2023年底已到期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建設進度進行了摸底統計,并對逾期未建成項目提出了處置意見。結合各市處置意見,現將相關項目調整意見予以公布(詳見附件),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考慮用地政策調整、疫情等因素影響及市級能源主管部門意見,對各市確認仍具備實施條件的項目全容量建成并網時限予以適當延期(延長后的并網時限詳見附件),逾期仍未建成并網的部分一律取消原建設計劃。
二、對各市申請轉為儲備類的項目(或轉為儲備類的部分),可繼續開展相關前期工作,但在轉為保障性或市場化并網項目前不得繼續建設,對應電網資源優先安排其它未逾期項目。
三、請各市結合實際,采取有力措施,制定加快推動項目建設的政策,確保按期建成并網。
附件:1.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取消情況統計表
2.風電、光伏發電項目調整情況統計表
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4年3月18日
取消、延期風光項目鏈接:取消、延期!河北再調整10GW風電、光伏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