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重慶局積極督促地下礦山貫徹落實《礦用自救器安全管理規定(試行)》,并結合執法計劃嚴格檢查礦用自救器管理和使用方面存在的問題。
在轄區一處地下礦山,負責檢查的監察員就《礦用自救器安全管理規定(試行)》的相關規定與企業相關負責人進行了深入溝通。
“《礦用自救器安全管理規定(試行)》自今年1月初就開始正式施行了,你們怎么到現在還沒有實行自救器專人專用?”上述監察員發現該地下礦山自救器沒有做到專人專用。
“我們已做了安排,還沒整改完。”企業相關負責人回答。
“你們要盡快將自救器貼上職工姓名標簽,做到專人專用。同時,你們的自救器數量也達不到要求,《礦用自救器安全管理規定(試行)》明確了備用自救器不少于入井人員總數和緊急避險地點自救器總數兩者之和的10%。并且,你們還要盡快配備1臺氣密檢查儀,每月至少抽查一次入井人員自救器使用情況……”上述監察員說。
在監察員的講解和要求下,企業相關負責人表示,接下來嚴格按照《礦用自救器安全管理規定(試行)》規定整改,一定配齊配足自救器,并加強對自救器使用和保存的管理。
隨后,監察員按照礦職工花名冊隨機抽查了兩名職工自救器盲戴情況。經過現場測試,兩名職工均能正確使用自救器,但其中一名還沒達到30秒內盲戴的要求。
“之前發生過的事故中就有職工因為不能熟練佩戴自救器而喪失逃生機會的情況,你們要引以為戒,組織職工勤加練習,一定要在30秒內完成盲戴。”監察員說。
據了解,今年初以來,重慶局堅持到地下礦山必查自救器管理和使用情況,積極宣貫《礦用自救器安全管理規定(試行)》,督促地下礦山企業嚴格執行,進一步保障礦工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