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云南局、云南省能源局聯合印發《關于加強煤礦井下人員位置監測系統使用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旨在進一步提高井下人員位置監測系統使用和管理水平,有效防范井下人員違章闖入風險區域引發事故。
《通知》明確,各煤礦企業要建立完善井下人員位置監測系統使用管理工作制度。要嚴格落實井下風險區域管控、人員考勤、人員位置監測等各項管理措施,加大對人員入井及作業期間隨身攜帶標識卡的抽查力度,確保井下作業人員按規定攜帶標識卡。明確風險區域管理分管領導、具體牽頭部門和責任人,全面壓實各級安全生產工作責任,確保風險區域盯守到位、違章處置到位。 《通知》要求,各煤礦企業要嚴格風險區域辨識,以防范生產安全事故為出發點,結合自身地質條件、開采歷史、安全評價報告等進行綜合研判,確定風險區域(包括限制區域、危險區域、準入區域、重點區域)。人員位置監測系統基站安設必須滿足人員進入限制區域監測報警、人員臨近危險區域監測報警、準入區域非持證或批準作業人員進入報警、重點區域超定員和超時作業報警等功能要求。 《通知》強調,各煤礦企業要嚴格進入管理,進入限制、危險區域探查時需要制定安全措施,經礦長或總工程師審核批準,由專業人員攜帶檢測設備進入,執行“一人操作、一人監護”制度;嚴格標識管理,必須在限制區域、危險區域設置柵欄、警示牌和反光標識,危險區域同時設置警戒線;動態開展風險評估,風險較大的建議列為限制區域或危險區域,可探索用機器人替代人工進入高風險區作業。 各煤礦企業要嚴格按照數據接入規范,生成各類報警和人員求救等數據,確保監控系統數據完整、準確,上傳及時、可靠;強化值班值守,煤礦人員位置監測系統實行專人值守、實時查看,對違章闖入人員及時下達撤人指令;對報警信息要查明報警經過、報警原因,認定責任,嚴肅追責,總結教訓、提出措施,形成調查處理報告;嚴禁要求系統生產廠商采用軟件、插件等方式對報警數據進行篡改、過濾。 《通知》要求,各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要將人員位置監測管理作為重點檢查內容,發現煤礦存在作業人員未按規定攜帶標識卡下井、基站安裝不符合要求、未設置報警閾值,以及違規篡改、過濾系統數據等行為,將依法查處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要利用煤礦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系統實時監測煤礦人員定位系統報警情況,及時跟蹤處置報警信息。發現煤礦存在違法違規行為,要立即開展核查,并依法依規處理處罰。